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20-05-01 07:46
新蓝网9月26日讯 海盐的程松,今年59岁,原本这样的年纪应该安享晚年,弄孙为乐,但程松却因贪图一时的享乐而站在了海盐法院的被告席上。9月23日上午,海盐法院公开审理了程松职务侵占一案。
程松早年当过兵、跑过运输,2004年,应聘进入海盐某水泥厂给老板当起了驾驶员,一干就是7年。2011年,已经56岁的程松跟老板提出来,自己年纪大了,开车不安全,要换工作岗位。老板便把他安排去做了业务员,负责跑供销,专门推销水泥和混凝土。也就是在这个岗位上,程松出了事。
2012年5月,因为厂里许久没有发工资,程松的日子过得有些紧巴巴。就在这缺钱花的当口,程松收到了此前向他购买过水泥的一家公司的货款,一共是2万元。程松没有多考虑,拿上这笔钱过了几天潇洒日子,抽上了好烟,下了馆子。
不久,程松又收到了另一家公司的一笔7万元的水泥款,他抽取了其中的2万交给公司财务,说是上一家公司的货款,另外5万又进了他自己的口袋。
尝到了甜头,程松一发不可收拾,一次又一次地利用自己水泥厂业务员的身份,将本应该上交给公司的货款据为己有。奢靡的生活让程松花钱更加无度,到了2013年6月,已经有47万余元被他挥霍一空,这个“洞”实在堵不上了。因为一直收不回货款引发了老板的不满,当时并不知情的老板只是将程松辞退了事。
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,2013年12月,水泥厂在跟老客户洽谈业务时发现,原来有几家客户的货款早就已经交给了程松,只是程松没有将钱上交公司。事发后,程松的亲戚帮忙凑了3万元还给了水泥厂。
庭审中,程松坦诚了自己犯罪的心路历程,“我做业务员的,常要跟一些老板接触,一起玩开销就大,一天抽烟就要一百多,上一次KTV就要一万多,我自己收入少,一时糊涂把公司的钱占为己有,我已经知道错了。”
海盐法院经审理,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程松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,责令退回赃款44万余元。